1. 本公司產品在按照使用說明書正常操作下,如發生故障,自購買日期一年之

保固期內,零件(消耗性零件除外)及維修一律免費。

2.購買本公司產品逾一年以上,如產生故障需更換零件,本公司可酌收零件及維

修費。

3. 如因故意或過失及未按照本公司使用說明書使用,或因天災/火災/地震/異常

電壓而導致商品故障或損壞,則不在商品保固範圍,本公司於維修時需酌收

零件及維修費。

4.若欲將商品送回維修,請買家與本公司確認聯繫過後將故障商品親送/寄送至

本公司維修站或經商處,本公司將即刻處理。

5.商品保證書應由本公司/經銷商蓋章,並填寫購買日期,始能獲得完善之保證。

6. 保證書遺失或填寫不完全時,以本商品出廠年度另加三個月為保固期起算日。

7.商品保固範圍請參閱產品保證書